前车违规双实线左拐调头,后车追尾遭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2:58:01
2009年8月29号上午,本人驾车与前方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由于我们两车都是在快车道上,小车又突然向左拐弯,加上左边是水泥隔离栏,右边又有车辆,本车躲闪不及致使刹不住车。后经交警处理,警察同志就给我开了一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但我因交警的处理有异议,所以没有签名。同时警察同志又给我开了一张《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在上注明是,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罚款200元。(代码1227)
本次事故,本人觉得警察同志判决的不公。因现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前方车辆在违章左拐或左后调头:
(1) 此路段,中间一直有水泥隔离栏,并无左拐或调头之处,而事故刚好就发生在没有水泥隔离栏和没有铁护栏之处。此处是双实线,是禁止左拐或调头的;
(2) 事发后及交警到来时其小车左转弯灯还一直在亮;
(3) 两车的碰撞点,是本车的左前部和该车的左后部;
(4) 本车发现该车时,该车左前轮已越过第一道实线,碰撞该车时,该车两前轮已越过第一道和第二道实线;
(5) 如果前车是在正常直行,那我车碰撞其小车时,该小车就应该是直线向前冲,而不应该被本车碰撞后而向左走;
(6) 由保险公司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表中可看出,对方的车辆都是左后部(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表);
此事我该怎么办?急盼!

1、你对交警的事故认定不服,但没说交警是怎么认定的。

2、事故认定不因你不签名就无效。

3、根据你说的情况看,你至少都应该负同等以上的责任。因为: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43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也就是说,无论前车有任何紧急情况,后车都要保证不与前车追尾。保证这个安全的义务是在后车。你这样想:如果前车不是掉头,而是遇到行人横穿公路而紧急刹车,你撞上去,你就是全责了,正是因为前车违章掉头,才减轻了你的责任。而实际上,前车是掉头还是遇行人,对你又有什么分别呢?前车突然掉头,侵犯的是对面来车的路权,但没有侵犯你的什么权利,他在前面,你在后面,保持距离的事情该你来做。如果他与对面来车撞了,就是他的全责了。

4、综上所述,呵呵,你就忍了吧。反正有保险公司。

5、补充:如果他是在你右侧车道掉头时进入你的车道,他全责。

哥们,你换个角度想想,如果我是前车,我双黄线调头,而且没打转向。这算是全部我的责任了吧,但是当我车子左转刹车的时候,你撞上了我,我停车,对吧。交警来了,我就说我突然躲只猫,你追我尾。我顺势左转了一下,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你这个事有个大前提,就是你追人家尾。

各有各的说法!擦!我被人追了我也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