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计提营业税后的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5:37:26
7月份忘记计提营业税等税金了.7月已结账.税金已在8月初给交完了.

8月份底做账时发现7月没计提,8月应该怎么做账?

补一张"补计提7月税金"的凭证,然后把8月份交的7月的税的凭证做在它后面.其它照常做吗?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还应该补做什么东西?

8月我只补了一张"补计提7月税金"的凭证,然后其它照常做的账.现在科目汇总表上,应交税金的贷方余额是7和8月两个月应该的税金.应交税金的借方余额是所属期限7月应交的税金(8月已交了的),这样对吗?

还有结转费用凭证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贷方余额,应该是7和8月两月应交的税金吗?

俺是新手,请说的详细一些,谢谢`

在会计(纳税)年度内,直接补充计提,在记账凭证的摘要栏注明补计提7月份营业税金及附加,即可。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贵公司已缴纳,千万别再做上交会计分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