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中遇到的烦心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8:34:53
财务工作中遇到的烦心事 10分
回答:0 浏览:3 提问时间:2009-10-10 11:32
我是公司出纳,公司前任会计辞职后,写了一份帐务核算移交书,里面写的全部都是记账流程,财务总监看了后就让我在接交人上签字,我看里面什么都没有,不像是会计交接,当时就签了,没有监交人签字,签了之后财务总监就让我代记账,我跟她说过多次这样不行,但她是领导我也没办法只好照办,三个月后来了一位新会计主管,从他来了之后那个财务总监就当着我们的面宣布我做出纳,新的做会计,从他来的那个月账开始做账,但财务总监没安排交接,如果要交接的话是财务总监跟他交还是我跟他交呀?怎么交呢?前任会计走的时候跟我签的那个应该不算交接吧!新任会计现在也在做账,如果将来账上有问题的话到底是谁的负责呀?请各位高手能支支招,我该怎么办呀?急!谢谢!
如果没交接的话会承担什么责任啊?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5条: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表,其他有关资料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资料移交后,如果发现在其经办会计期间内发生的问题,由移交人员负责。
你和会计交接,会计主管要监交.

谁做的账谁负责。
应该你和新会计交接。
你就把以前的交接记录数字改下就可以啦,无非就多了三个月的凭证及报表,其他不也没什么吗?
会计交接其实挺简单的。

我想是你负责交接给他,因为是你交接了前任会计的事前。至于怎么交就把要做的事告诉他,要注意的地方打印出来叫给他,其实就是把前任会计交接给你的告诉他就行了。如果帐是在前任会计出了问题,是由前任会计负责 的,会计财经法规规定:在交接时没有发现问题,以后发现了也还是前任会计负责。

最好是和你交接,一般帐出问题的话你也没事的,会计法律规定一般法律责任是先追究单位领导,其次是单位会计负责人,基本上不会追究出纳的。除非你在工作的时候刻意做了什么违法的事实,比如挪用公款啊。那个会计和你是交接正规上说没有财务总监监督是不算正式交接的。如果账务有问题也不能归咎于你的。放心的做账,把自己做的那块做好就可以了。

账上有问题的话,谁签字谁承担责任,出事严重的话会承担刑事责任,轻的话警告处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