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一下军官法中的这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8:59:40
第六条 现役军官转入预备役的,在其军衔前冠以“预备役”。现役军官退役的,其军衔予以保留,在其军衔前冠以“退役”。
什么叫保留军衔?保留来干什么?难不成还有工资发?

预备役战时是需要转为现役的。既然转为现役就需要有军衔,所以需要保留军衔,一旦转为现役时期军衔就可以用了。并且在平时的预备役训练时,其预备役军衔仍然是需要的。这是各国预备役的惯用做法。

那是军人的荣誉 虽然不值钱 网上发布的那些老人为生活卖军功章的事情 难道你一点感触都没有 对军人来说 这是等同于生命的东西

我们拿一个少校来说,如果他转入预备役部队,我们就在他的军衔前面加个“预备役”也就是“预备役少校”,如果他退役了,就在他的均线前面加个“退役”也就是“退役少校”,懂了吧?

就是说退役军官的军衔仍然在部队里面~~保留着~到以后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上面会马上把你调回部队~~~~关于工资我想会发的吧

荣誉

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