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承包地被侵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1:43:23
1966年我母亲嫁平中村与吴如德结婚,1980年集体土地承包,分得两人的责任地。1981年吴如德因意外事故死亡,丧事全由我母亲安葬,次年承包地仍由我母亲经营,当时尚未发放承包合同书。1982年二月份我母亲改嫁大中村三组吴文金(即我父亲),五月份带人去栽秧时有一乡干部前来阻挡,不准栽秧,曾多次去找平中村理论,他们以我母亲改嫁为由不准经营,于是我母亲的土地一直由吴如才(平中村会计,吴如德哥)经营至今。现农业局以时效过期驳回我母亲的申请,现我父亲早已病故,家里生活拮据,我又在大学读书,生活更是窘迫,听我母亲提到此事。想以这样的方式问我母亲的责任地现在能否追回。希望能得到有关的建议,谢谢!

这个应该放在法律板块上。。。。。。。。。。。
请注意:现农业局以时效过期驳回你母亲的申请
应该说这事情比较扯皮,因为你母亲改嫁时没发承包合同书,等于没有法律文件,打官司的话本身就要通过认定事实,比较难打
另外,这个申诉好像是由20年的申诉期吧,如果是82年的事情,农业局驳回请求应该是正当的,也就是说你母亲的责任地现在追回的可能性是不大的,时间过去的太久了,你想,杀人犯过了20年都不追究了。。。。。。。。。

只要土地承包合同尚未到期,就应按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