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滞纳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1:00:07
我家还完了银行的贷款,可是房产局却仍向我要高达1万多远的滞纳金,不交就拒绝换回房产证,请问房产局这样做对吗?

我家在2001年6月27日由XX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办理了3万5千元的住房消费贷款。房产证换成了“房屋他项权证”,房屋权利价值是75150元,设定日期是2001年6月27日,约定期限空白,注销日期为“贷款还清后”。我家在2002年11月18日将这笔贷款还清,中国银行签发了“贷款结清通知书”,上面写着“贷款本金35000.00元。该笔贷款本息已于2002年11月18日全部结清”。
本以为还完贷款就完事了,但是房产局以交滞纳金为由拒绝为我换回房产证,而且滞纳金高达1万多元,到现在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请问房产局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完全不合理,你在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已经把费用交齐所以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请向有关部门申述此情况。
(如个人和房产局有财务问题长期没有结清除外)

房管局的滞纳金是什么东西?做这行这么就听都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