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可否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2:31:48
首先说明...这里不是讨论政治问题...

我是很真诚的探讨!
如果台湾人现在持有的台胞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意义上!
是否与大陆人持有的身分证相同意义?
或者与港澳居民持有的内地通行证一样意义?
而这些都被视为 中国公民 的身分的话!
那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表示 中国公民身分既可申请护照!!

那台湾人是否可用台胞证就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因为就我目前看的法律...好像没有禁止这种行为!!

且台湾人不需要放弃原有的中华民国护照!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承认中华民国护照...
所以当然也不存在所谓不可双国籍的问题...

这是我很困惑~~想请些法律专家 或者护照专家解释的...

再次强调...我想探讨"可不可以"的问题...
不谈任何政治类的问题...也不想谈台湾人与大陆人的问题~~
谢谢各位了^^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给台湾地区居民来往大陆地区观光、商务、探亲的身分证明书,只供进出大陆地区使用,不能用作国际旅行证件,不同于护照。于每次入境时皆需要“签注”。

缘由

1945年以前,由于台湾受日本统治,台湾人进入中国大陆,是以日本国籍的身份进入,亦有少部分归化持有中华民国护照。

1945年之后两岸同属中华民国政府统治,往来之间不需持有证件。1949年之后,两岸由于国共内战等因素分隔,之后中断交流近40年。

1987年台湾解除戒严,重新开放大陆探亲,然而北京方面并不承认仍实际存在于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又无法回避台湾居民实际上不受北京政府统治之事实,北京方面仍视两岸为一个中国,不接受台湾人民持中华民国护照进入中国大陆。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台湾人士进出大陆。相对地,台澎金马地区实施的中华民国宪法也未将大陆地区视为外国,大陆和港澳人士来台也不是凭签证入境,而是凭中华民国台湾地区旅行证或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入境。
[编辑] 使用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以后,1949年开始实施台湾地区的出入境管理。台湾居民出境时使用中华民国护照,至中国大陆边检时,再以台胞证入境。前往中国大陆的台湾居民,在护照上只有中华民国境管局入出境章纪录,台胞证则只有台湾居民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边防局入出境纪录。
[编辑] 功能

早期台胞证的功用仅供为台湾居民入境中国大陆用的旅行证件,然而随着近年来两岸交流密切,越来越多的台湾人前往大陆投资发展,进而长期定居生活。作为旅行证件的台胞证,成为台湾居民在中国大陆上唯一的合法身份证明及法律证件(除非该台湾人持有他国护照),所以台胞证已经不再只限于旅行证件,在中国大陆的台湾居民可凭持台胞证就业、就医、置产、开户、融资等,功能已经远超过旅行证件。

台胞证内页需办理签注始得出入境,最简便与常用的为单次签注,一般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可供进出大陆一次,主要负责核发的单位为香港中国旅行社与澳门中国旅行社。

使用此单次签注,亦可免办理签证而进入香港7天或澳门停留30天。而现时台湾居民持有有效台胞证便可以免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