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医药方面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9:13:33
我母亲今年46岁,于2007年患白内障,在今年9月初的时候吃了降血压的药,9月中旬有白内障的那只眼睛突然就看不清了,一直到现在只能看见点光亮,然后,我看了医生开的那3种药,其中有一种药副作用很多,就包括对眼部的刺激,但当时看高血压的时候,我母亲并没有说有白内障,医生也没有问,但现在因为这个药的刺激,我母亲的白内障变的很严重,连医生都说就算开刀了,能看见的几率也很低,我可不可以因为这个去告那个给我母亲开降压药的那个!

别打官司了,赢面很小!
我跟你说说整个官司的过程你就明白了!
如果你要打,首先要举证。这件案子是一件医疗疏忽案子。关键就是在于医生有义务询问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的全身疾病情况并就自己开的药物副作用告知患者,病人也负有告知自身其他疾病的义务。问题在于一个人的一生和人自己的身体都是非常复杂的,如果要完全说明白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否则那医生一辈子都没法离开你妈去看别的病人了!)。所以现在医生们有个不成文的行规,那就是看局部疾病的会问病人的全身疾病,尤其是多病的老年人;但你们看的是全身疾病,你妈也才46岁刚过更年期的年纪,人家不问是正常的,那么责任大部分在病人一方了。而且所谓“告知”一般都是口头的,根本无法举证。
“其中有一种药副作用很多”是对的,因为只有医生才有权利开处方药,而处方药都是这样的——药性猛烈副作用多,所以才不让药店卖的呀!
而且——你有明确的证据显示这种药物会导致白内障爆发性增长吗?一定没有。好了,事实不成立,立案都没法立!
而白内障是一种良性的渐行性的疾病(毛泽东也得过的,你可以自己去查资料),其实就是在眼底长白膜,越长越大。开始的时候只是有点看不清楚东西,渐渐地就会变得只有一点光感了,最后连光感也没有的时候就是全长满了,这时候就可以开刀取出了,但开完刀病人的视力也不会恢复的很好。
一般只有老年人才会得这种病。你妈才43岁就得了这种典型的老年病,46岁就失明了!只能说明她本身的体质就异于常人。
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