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离婚协议可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1:59:15
我们已经结婚五年了,有一个五岁的女儿,一直是由我婆婆带的,现在因为感情破裂女方提出想要离婚,可是男方一直不同意,已经到民政局去协议离婚一次了,可因为没有协商好而没离成,男方要求债务由女方一人承担,抚养费一个月三百,如果一个月超出没给那女方要一次性付出到十八周岁的全部抚养费!男方现在提出离婚协议上不能写从女方娘家借来的钱要由女方私下还!这样的离婚协议可行吗?

不行的 夫妻之间的债务也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一人一半,当然有特殊情形的事由除外,比如一方有重大错误的,可以要求对方多承担一些;
至于抚养费问题, 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过于贫困或当下没有给付能力的可以晚交,甚至少交,一般抚养费都是分月付的,也可一次性交足一年或一段时间,至于抚养费数额问题 按固定收入来算,一般为月收入的20%到30%,双方约定的除外

不可以吧,好像只对男方有利。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的共同意思的表示,
即双方当事人离婚的合意,对孩子归谁抚养及共同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等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不是在胁迫欺诈情况下签订,又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其协议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你丈夫提出的条件,是对你不利的,你要想清楚。

不行,变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