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急等,现在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4:14:35
男女双方从2001年同居至今,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对外公开活动并以夫妻相称。2004年双方共同成立并经营一家商业企业,2005年女方怀孕并生子,现年四岁。2008年女方发现男方有外遇但他一直否认。就在今年国庆中秋长假八天,2009年10月5日女方发现男方带其他女人过夜,女方叫来男方家人同自己家人,要求解决,男方这时辩称己同这一过夜女结婚。第二天男女双方在一起协商,协议如下:1、为有利于子女成长,孩子暂归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支付3000元生活费,另学费,医疗等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2、双方同居八年,由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捌拾万现金,分期付期日期如下:2009年11月30日前支付30万,2010年10月30日前支付10万,2011年支付20万,2112年支付10万,2013年支付10万。此协议由女方手写,男方签字按印,落款为10月6日。男方口头承诺会将女方名下屋产按揭款付清,当时忘写了。另女方手中有一张男方于2009年1月1日出具的借条,由男方手写,上书今男方向女方借款100万,于2010年5月1日前还清。我想问这样的一份协议有效吗?如果男方转移财产远走他乡拒不支付女方该如何维护权益?这张借条因为没有按下手印,但男方会变换各种字体,很担心得不到承认。女方该如何做呢?是否该要求男方重写一份并按手印?到时候招待起来找不着人怎么办?是不是现在该拿到多少就多少?女方不可能跟着男方吧?打也打不过,骂也骂不过,实在是拿他很无奈。这几天感受到男人变心了也很可怕,在线求助各位有没有什么办法?
通过各种渠道确定男方确实己在今年7月份同这一过夜女办理了结婚登记,可恨的是男方居然瞒着女方置八年感情和孩子不顾在外地结婚,回来后还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保持同居关系直至事发。很多朋友说这是事实婚,触犯了刊法,可以起诉他们重婚罪,但在实践中举证很难。无意留恋,无意回头,也无暇舐舐伤口,却又要马不停蹄为自己和孩子争取经济利益。呵呵,人生有时又这样让人唏嘘。从心底感谢他成为了别人的丈夫,多年的伤害和背叛到此为至,终于让自己再没了退路。男方家人虽站在女方这边,可是没有那张纸结果真的不一样,道德上谴责现在有谁在乎?现在该怎么办呢,真的是很迷茫。希望各位能指点迷津,先谢谢啦!

刑法现在均不保护事实婚的,所以不构成重婚罪

对于你们的协议,是有效力的;如果男方故意转移财产,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执行;若已经转移,可以要求撤销

杀了他!!!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从1994年2月1日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不能高其构成重婚罪

1,提问中所述的协议是完全合法有效的,如果男方故意转移财产远走他乡拒不支付,女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已经转移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2,关于借条因为没有按下手印且男方会变换各种字体的情况,女方不用担心。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至于害怕到时找不着人,建议多多关注其日常动态,特别其所有的不动产(住房,公司等等)的产权

希望这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