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国籍者A在南极枪杀了无国籍者B,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6:02:39
哪国也管不到。是否这只能算是人类法律上的悲哀呢,尽管这是特例。

不一定。这是个非常非常复杂的“特例”,但如果你细究起来,那是一定能找到责任方的。因为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有很多很多的不同。

举例说,可以追究枪的责任,可能这个枪的出售商所在国有规定之类,也可能是枪支制造国有规定之类,无非就是因走私该枪支造成的后果所需承担的责任。因为没有国家的人是想都不要想从正规途径买枪的。

而且能够存活到现在的人种或者是民族,都会有一套最起码的社会体系。有些很发达健全了,而有些比较落后简单。但是,肯定都是有最起码的社会体系的,否则早就被历史的洪流所淘汰。

也就是说,你说的这种“悲剧”在实际社会中是有的,但条件不一定是你说的。明白么?

有国籍A杀有国籍B,无罪者多了去了。而且也是根据法律来的哦。哈哈。最简单的我们最容易理解的,就是战争行为,这也是悲剧。

还有一些特别的,比如有外交豁免权的,你是无法在本国追求起责任的。

还有很多很多特例,记得前几年南海咱们国家的飞机被米国的撞下来么?这也是特殊情况,也是悲剧。

联合国管 全都枪毙

你相信无国籍者能去到南极吗,到世界上的那些立法者有时间去想这种无聊的问题的时候,这个世界都和平了,哪里还会有枪杀,(*^__^*) 嘻嘻……。

如果有此方面得国际条约,那么由缔约国管辖,而且要当犯罪人进入该国时,由入境地法院管辖。
如果没有国际条约,那么谁都无权管,因为南极不属于任何一国领土。
从辩证的角度来看,法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规范所有行为,不能算作悲哀,只能说是原则之外的例外吧,呵呵。

有原则必有例外,这种问题一旦出现就一定能解决。

到了南极那种地方,能遇见个人,还都是没国籍的,嘿,多亲切,那么有缘,还不坐下来喝两盅,哪还弄把枪去呀,还枪杀人,留着子弹打要吃你的狼吧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