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暗中注册公司末注册的商标和字号占为已有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6:05:45
十年前我们五人合作开一间公司,推选一人为公司的法人代表申请字号和营业执照,由于公司经营有法,在当地有一定的知明度,公司日益壮大,但近来在经营上股东意见有分岐,加上我们合作期限还有一年,个别股东以个人的名义暗中注册了公司现在用,又末注册商标和字号占为已有,是损害公司利益吗?是否违反公司法?违反那几条?谢谢!
不是!是我们十年一直都在用的商标名称!

要是你公司的那个商标已经公布了的话,这种行为违反商标法了。这是针对于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找出文件事实证明 有关被抢注商标或者企业名称有一定的知名度,能证明抢注人恶意的,)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或者申请撤销其注册商标的行政救济方式来维护权益,
证明其恶意主要从:.是否同行业.是否同地域.是否有过经济来往.自身是否在先使用.是否已有一定的知名度.抢注人是否抢注较多商标(职业抢注人).是否有其它恶意行为 (你说的应该大部分符合的)
还有,那个名称是不是是你们刚拟定的商标名称呢?

不违法啊。
但是你们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照商标法第9条,第15条,第30条,第31条,第33条,第41条等相关法律条款向商标局或者商评委提出商标的异议或者争议来进行商标权的法律救济。

仅供参考
欢迎沟通交流

可以算是恶意抢注
具体的可以百度hi我

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