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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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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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xyrs.cn 2009-9-3 9:42:48 来源: 浏览:17985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了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经市政府同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批准,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全市共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000名。
  (一)配备给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工作站688名(182个劳动保障事务所,每个2名、共364人,162个劳动保障工作站,每个2名、共324人)。主要从事就业协理、社会保险协理、劳动保障监察协管等工作。
  (二)配备给市县人社部门工作机构和经办机构312名,其中:县市区260人(每个县市区20名,不含高新区),市本级52名。主要在市县两级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协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和失业时间较长的、家庭困难的、取得劳动保障协理员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咸阳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高校毕业生;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文字编排和处理能力。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09年9月7日--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