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7天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2:00:24
我的朋友因为公司账目的事情被卷进去。因为股东之间的分歧,为了要搞垮老板。因为他之前当过财务的,好像是出纳吧。后面因为怀疑几十万钱的帐汇到哪去了,公安局把我朋友抓去了。现在已经是被拘留的第7天,如果7天还没出来,会转为逮捕么?
对于我朋友来说,他只是打工的,老板都钱了字的帐,他只能照办。不过他跟老板是亲戚,所以很可能对方就有借口说他们是同伙!

不会自动转为逮捕 逮捕决定权在检察院
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根据具体案情确定的。
拘留的羁押期限最长为三十七天。《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第二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是是拘留后的羁押期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
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
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最长为37天,所以现在看来不一定会转为逮捕。如果证据扎实,会逮捕,否则要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这种刑事案件,还是要请律师,这样更容易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