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先打我妻子,我见了帮我妻子打伤了他。这样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22:34:16
有人跑到我妻子上班的地方,无援无辜打了我妻子一耳光。(不认识的人从未见过的)我见了上去打了那人,那人被我打的脸部有处骨折。请问这样的情况我需要负刑事责任吗?需要赔偿医药费吗?如果要赔偿大概是多少钱左右呢。
要是检查没有什么大碍的话,属于情节轻微,不存刑事责任问题。你们双方互相承当各自造成的损失。
医药费和必要的检查费用是要支付的,你妻子被打对方也要承当赔偿。
应当先去鉴定伤者的情况,如果属于轻微伤,情节轻微,不负刑事责任,但是
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你属于防卫过当行为 会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的(但你需要举证证明那人的先行行为)
医药费是当然要陪的 具体数额要看对方的花费和请求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