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单属于原始凭证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3:38:33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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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单的确不是属于原始凭证。
分析一下:

原始凭证的概念请再重温一下,多理解一点。就我个人的通俗理解,原始凭证是指在财务上所映业务发生的第一手单据,上边要有时间,金额,公司(个人)名称。。。。之类的。还要是国家或大众承认的,如发票,出入库单,收据。。。。。

提货单是运输公司开出的用于提取货品的凭据。根据情况不同,有可能会出现:不需付运输款直接提货(发货方已付),或支付一定运输款后才能提货。
对于第一种,由于没有货币的流向,所以财务不用理,只需要做的是货物回来后做相应的入库。
第二种情况,由于需要支付运输费,所以必需取得支付凭据,当然,最有力的支付凭据就是对方(运输公司)开出的发票。钻空子的就会开出收款收据。那么,财务就凭发票或收款收据做费用支出或生产成本之类的处理。

很明显,提货单在财务处理上没有什么作用。也就说明了提货单为什么不是原始凭证。
在实操中,如果想让业务清楚反映或留着以后方便备查的话,提货单也可以付在实际业务发生凭据的后边存档

提货单不属于原始凭证。
1、提货单可以是发货部门或者物料部提供的单据,财务税务上只认发票。原始凭证必须有法律效力,提货单没有法律效力,不属于原始凭证。
2、如果购入的是材料或作为销售的存货或是固定资产,应以发票及入库单作为记帐的原始凭证,如果发票暂时未到,可以估价入库,就是用估价的入库单作为原始记帐凭证,估价入库后有正式发票时再红字冲回,再以正式发票和正确入库单入帐,提货单如果与入库单的数量、单价、金额一致的话可以作为附件之一,也可以不用。如果说提货单与入库的数量、单价、金额不一致,那就更是可有可无了。如果购入的是不用入库的物件,必须以发票作为记帐的原始凭证,提货单可以作为附件之一也是可有可无。
3、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4、原始凭证按照来源不同,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