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业务往来的经济纠纷请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23:29:12
我给某个建筑公司送货,建筑公司给我预付款,我是某公司的业务。当合作进行到多半时,我去跟客户对帐-----我给客户送货,没车都有客户的确实收货单。 把对方收货时,出具的收货单都交给了对方,当时确定还差100吨货没有送。8个施工队,其中有我没有发够货的,我给客户如数打了欠条。客户经理陈当时趁我不注意,把我的车钥匙摘走,并扣了我15天车。车是我个人的。扣我车期间,我去和他交涉了四五次,他要我把货送来再给车,我说我没有说不给你送货啊,他说,怕不给送。结果,我一气之下不给他送了。后来,给我拉货的车,又送来几张建筑工地的收货单,我又去给建筑公司送去。(建筑工地分8个施工队,大事儿统一归一个人管。)
因为第一次对帐的时候,已经把各个施工队的收货单都已经送还,此次我拿收货单来,涉及到3个工地,其中两个,都配合承认单据有效。并按数量入了帐。当到客户经理陈负责的施工队时,我手里拿有他55吨货的收货单。给他时,他说,这些单据,上次对帐我打欠条的时候,已经算进去了。为次事,我和他纠缠不清。如果按他说的,我共欠他16000元,当时他要我给他打一个欠16000元的欠条,要不然不给我车,无奈之下,我给他打了这样的欠条,后来他给了我车。
现在我想求助,想问问这样的事儿如何处理?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第一次去对帐,是凭各个施工队的收货单对的,如果没有工地出具收货单,各个施工队肯定不承认受到货了。但这个施工队却说,我现在给他拿过去的55吨货的收货单,在第一次对帐的时候,他已经给算进去了。明显就是在耍诬赖。因为第一次这55吨的收货单我并没有带着。此次带来,也有其他施工队的,其他队都承认了,如数入了帐,惟独他这里。。。他扣我15天车让我给他打了个欠16000元的条,明显不承认我送来的55吨收货单,我该怎么办?
另外:施工队是乙方,当时他让我打条,不承认我给他带来的55吨收货单的时候,我给甲方的项目经理打了电话。项目经理在这批货上吃了我6000元的好处。如果到时候他不给我做证,我也会翻脸。

债务债权不明,可以找律师打官司,强行打欠条本来就不合理,非法扣押汽车已经违法,任何个人没有权力扣押公民私有财产

你怎么能随便就打欠条呢,这样的话,你就陷入别动,当时你为要回车子可以打110的嘛,现在别人要是起诉你,你就算找证据也要费很大的功夫,而且你还的请律师,就算如此,你能不能打赢官司还是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