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京迪斯尼乐园的巨灾风险证券化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4:56:40
东京迪斯尼乐园的巨灾风险证券化均是通过特殊目的机构(SPE)操作的,即由康森克公司发行巨灾债券,由圆形舞滨有限公司发行或有债务,为何东方土地公司自己不来担当保险连结票据(Insurance-linked note,ILN)的发起人?

背景材料:
巨灾债券的概念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第一次出现在公司风险管理中,目的与保险公司发起的巨灾债券项目非常类似。第一个公司巨灾债券是由东方土地(Oriental Land)公司发起的,该公司为东京迪斯尼乐园的所有者或经营者。东方土地开始时没有为东京迪斯尼乐园购买巨灾保险,因此当它第一次获取该类保险是通过巨灾债券而不是直接购买时,这令市场十分吃惊。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日本巨灾财产保险的供给减少且价格增高。但此次发起是成功的,并证明了资本市场替代品的敏感性。之后,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寻找保险保障。被证券化的风险范围很广,超越了传统巨灾财产保险范围。
1999年4月,东方土地公司采用了一个特殊的巨灾结构,获得保险用以保障地震带给迪斯尼乐园的损失。该巨灾结构在几个方面表现得比较与众不同且富有创造性。特别是触发和支出都是参数的,当触发事件发生时,支付给东方土地公司的金额是预先确定好的。因此,该保险是一个价值合同,而不是补偿合同。由于对保单的赔偿支付不取决于实际经受的损失,只有当某些真实损失发生是才支付,从而使东方土地公司拥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使用保单收入来弥补它想弥补的地震造成的任何损失,如财产损失,或与经营中断相关的损失。与之相比,传统保险合同更加具有局限性。
另外,东方土地公司的巨灾结构的特殊之处还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风险转移,另一个则是作为损失后风险融资的渠道。
交易的风险转移部分是由开曼群岛SPE康森克公司(Concentric Ltd.)所作的1亿美元的发行。其采用一般的风险证券化形式,债券托管人将发行收入投资于高利率债券,债券利率与LIBOR互换。然后,东方土地公司从康森克公司购买保险,触发和支付条件与地震的地点和大小相关。保费收入被添加到托管人管理的资金中。
东方土地结构中第二部分是东方土地向SPE圆形舞滨有限公司(Circle Maihama Ltd.)发行的或有债务。特别是圆形舞滨向投资者以LIBOR加75个基点的利率发行

我觉得你在这发布投资信息效果不大,你可以去一些专业的资金项目网站来发布,比如51资金项目网,上面有不少资金方信息,慢慢看,兴许能找到志同道合的投资人。另外,你也可以发布一下你的项目,这样有人看了你的介绍,觉得合适的话会主动联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