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8:16:35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营业收入是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吗?如果不包括,那么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就不会等于利润总额,那么与利润总额就不存在等式的关系吗??

A表上2、3、4栏无等式关系
第二行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第三行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不包括税金附加和三个费用。
第四行利润总额按损益表中的利润金额填写。和损益表中的利润金额一样

第一、营业收入是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总流入,现在包括了其他业务收入,是更合理的。
第二、你说的营业外收入是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当然不能包括在这里了,
第三、是我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等于营业利润而不是利润总额。
白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填报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
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四、各行的填报
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