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个单元楼,有些问题弄不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9:32:04
我的房子是在07年底交的首付款(交了全款的30%,只开了收据,没有签合同或是协议),当时才开始打地基,说好的是08年底可以交工,每平米为1000元,并简装修。但一直拖延交工的时间,到09年的8月份接到通知,说是每平米涨380元,变为1380元,如果不同意的话可以退款。想问一下如果起诉的话收据可以当证据吗?怎样能让开发商继续执行以前的承诺?

那要看当时开发商能不能够卖那里的房子,按理说房子要卖要地下部份完工,而且投入资金达到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使用时间,物业管理已经落实,等等,按照你当时的情况,开发商应该还不能将房子卖出来,你说你们的约定算不算合法呢,也就是因为他们当里还不能开卖,所以没签合同和开发票。如果你去起诉的话,他们就把钱还给你。不过你这么早就把钱给他们用了,他们应该也会给你优惠 的,说不定1380这个价格比市场上还是要便宜的,去打听一下再说,不要冲动。

可以。
业主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自己的利益。

你们没有签协议和合同,没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