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便让客户付清房款正常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34:31
我八月份在日照安泰水晶城认购了一套房子,28号时交付了40%的首付款,协议约定两月后既10月28日前交清余款,当时销售人员说楼盘会在十月上旬取得预售许可证,在付清余款时签订正式合同,但是今天和销售人员联系,他们说预售许可证要到十一月底才能办出,所以付余款时还是只能签订认购协议,签不了正式合同,请问这种销售模式合法吗?或者是一种普遍接受的潜规则?另外想问一下安泰开发商的品质怎么样,信誉度高吗?
请各位多指教,万分感谢!

答复如下:
1、房子质量还可以,开发商的信誉不错;
2、根据法律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销售未竣工验收的房屋,他们收取40%房款的行为是违法的,应该受到查处。
3、你可找到开发商,给他说清理由,要求等到其办完《预售许可证》之后再付清余款,以保证资金安全。如果不放心,你可要求与他们签订补充协议,他们应该答应你的要求。
4、严格地说,你可质问开发商,为什么没有在其许诺的日期前办完《预售许可证》。
祝你好运!

具体那家公司的产品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来讲,这个项目本身就属于违规操作,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可以拒绝付清余款,这样的潜规则在06年以前很普遍,近几年已经很少见了,如果没有《预销售许可证》你可以去查验他的其他证件,记录证件号码到房管局去查询,很可能他的其他证件也不完善所以导致《预销售许可证》无法顺利取得,但是合同到期需要让销售人员给您办理合同续期手续,否则你会因为没有安合同约定付款引出不必要的麻烦的。

安泰的房子 在日照来说 是上乘的 比如水晶花园 荣誉世家 都是很成功的房产 房子是不错的。按程序来说 你所遇到的情况是不允许的。不过安泰不至于欺骗消费者的 销售员只是尽快稳定你的原因吧 不能预售 当然签不了正式合同 。你也可以托一托嘛。 一般是不会有问题的。

安泰集团是日照的知名企业,别总 经常受邀去韩国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