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关于借条日期的法律时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7:25:31
债务人的借条时间是2008年3月18日期限是3个月。2009年8月11日债务人又写了书面承诺。但债务人至今未兑现还款承诺
请问。借条时间是否在两年时效的有效期内?请指点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有以下两种:
第一,借条中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自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二,借条中未约定具体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二十年内权利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

当然在,8月11日债务人写了书面承诺,那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在诉讼时效内。

2年概念:在2年内,债权人有追过事实,时效不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