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能否构成诈骗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0:44:02
我的一个朋友向另外一个朋友借了10W块RMB,打了借条说一个月之后还。并且商定每天给利息。但结果生意亏了,利息也只维持给了半个月。事情已经过去两个月了,钱也没还上。当事人想起诉借款人诈骗罪,我想问问这样的条件能构成诈骗吗?或者其他罪行?

你好: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这一概念,你的朋友在借款时是否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获提钱财?
如果没有虚构事实或者没有隐瞒事实真相,那么不构成诈骗罪。只是用《民法》调整的民间经济纠纷案件。
再就是要构成诈骗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最低是2000元。但各地按的经济发展具体情况,可以把诈骗罪的起刑提高到4000元。

这不是诈骗,只是无能力履约的表现,你可以起诉他,但是怎么来划定责任还要法院进一步的做些了解,如果你找不到他本人了,或者联系不上了,那就尽快起诉就好了

事情需要全方位的调查 首先就需要司法部门确定你朋友借钱的动机 主观上有没有诈骗意识 如果有,那就是诈骗 反之不成立 如果只是简单的借贷问题 就不会牵扯到刑事 会直接转送到其他法律部门 你朋友目前构成什么罪名还是违法 尚不能定性。 若事情真的很简单 对方可能会对你朋友的房屋 、交通工具等进行财产保全。然后拍卖·

不算诈骗,因为借款之时,本身已经说明理由,约定还款方式及时间,并且确实履行了约定。只是因为无力偿还而没能继续履行,所以不存在诈骗的问题,只能属于民事借贷

不算诈骗案,只能算民间经济纠纷案,适用民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