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大学生入伍问题,求解答,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46:50
本人是青岛大学2009年本科毕业生,非专升本,6月29日毕业,并拿到毕业证。毕业前没有在学校报名参加征兵工作,也就是说没有办理预征。现在我有意向入伍,请问应该如何走程序?本人毕业的时候办理的人事代理,户籍留在了青岛。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还属于应届毕业生入伍?是否还能享受到应届生入伍的优惠?如若不能,请问应如何补办手续?本人生源地山东省济宁市
不胜感激,本人就还50分,全部奉上,希望各位达人给与帮助

当然属于了,错过了预征,到你户口所在地报名把,快要体检了,体检过了就去你所就读的大学补办把,应该都会给你补办的

当然是应届 回生源地武装部报名 十月三十一号之前截止

手续问题去武装部问下,网上说的不准的,因为各地程序不完全一样。

当然属于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通知

公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征集程序及优惠政策

一、 征集对象

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二、 征集流程

l 11月1日前: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预征登记表》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未参加预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回原就读学校补办相关手续。

l 12月31日前:报名应征的毕业生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

l 2010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三、 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政策外,还享受:

1.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2.使用、培养: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4.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免试或优惠升学: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