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病故,遗属补贴是怎样规定的,如何补偿。请尽量详细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4:24:12
急需办理这项事宜

持该病故退休职工的火化证(或者死亡证明),到职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给与办理手续。如果单位在该职工死亡之前没有欠缴社保费,应有社保部门发放死亡时上年度10个月的省社平工资,另外,再给与一次性丧葬费(不同地区标准可能不一样)。单位领取以上款项后,应一次性全额付给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人。
例如:某退休职工于2009年2月死亡,该省2008年社评工资为1800元,该省规定丧葬费为1000元,那么,该职工合法继承人应领取的抚恤金与丧葬费合计为19000元。
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人也可以本人到社保部门办理,但,必须由所在单位盖章、签字。

持该病故退休职工的火化证(或者死亡证明),到职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给与办理手续。如果单位在该职工死亡之前没有欠缴社保费,应有社保部门发放死亡时上年度10个月的省社平工资,另外,再给与一次性丧葬费(不同地区标准可能不一样)。单位领取以上款项后,应一次性全额付给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人。这个有相关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