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故意伤人和聚众入室打杀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5:58:58
有一天我们村过小节,请了亲戚朋友来吃饭。吃饭的途中,同村一个喝醉酒的进来威胁并拿着砖头冲进我家要杀人,通过别人的劝阻还是故意反复三次要冲进我家要杀人。在旁人第三次劝阻的过程中,有人拿了两个酒瓶砸伤了那个故意进我家要杀人的人。然后那个喝醉就的人就聚集了十余人冲到我家拿着木棍砖头要实施杀人。喝醉酒人的父亲还到我家威胁并在我家砸酒瓶。我们报警了但后面都没有得到处理。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法律来维护呢?他需负什么法律责任呢?
他没有伤到人,但用木棍威胁我们然后又带人上楼想杀人。那这样他触犯到什么法律吗?如果告他进去,时间那么短。他出来还是会威胁到我们人身安全的。这样又怎么办呢?现在农村这样报复性的事情很多,该如何防范呢?

这个严格的说是警察的职责,他们应该把那些闹事者抓起来,闹事者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了。可处以拘留和罚款。

第一要报警!如今这类情况很多!很难有好办法解决!中国黑恶势力情况很严重!

应定寻衅滋事,最多可判5年有期徒刑。

15天拘留最多了。

故意伤害罪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