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的东西丢失在服务台,我们帮其保管并联系,可是超过了两个月一直没来取,东西没了,我们需要负责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2:21:16
我在商场工作,2个月前,有位顾客把一双旧的童鞋遗失在我们的服务台,我们帮其保管,顾客之后打来电话说过两天就来取,可是2个月过去了也没来取,我们把这件事都快给忘了,前两天她突然来到我们商场要取那双鞋,可是我们却找不到了(估计是谁看见觉得太旧了,这麽久没来取,又占地方给扔了),那位顾客就说让我们赔180元钱,或者给她买双一摸一样的,真是气死人了,明明好心却惹来了这样的麻烦。
请问各位,有没有懂法律的,告诉我应该怎么办,我们应不应该负责任呢?谢谢了

已经过了保管期限,安装您商场的规定,肯定是不予保管的吧,这是行规,你那里是商场又不是银行的保险柜,当然没有责任保管东西,一般商场都是晚上打烊的时候清柜的。不要担心,只是那个顾客太气人了,不讲道理,我猜肯定是个大妈。她闹几次就消停了,这种事情法律管不着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