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与第三方串通敲诈总公司,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0:16:43
分公司与第三方串通伪造租赁合同。现在第三方将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租金。该租赁合同加盖分公司印章。请问分公司是不是无效代理?该合同怎么证明它无效呢?或者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啊?谢谢大家~~
该租赁合同为厂房租赁合同。

1、实际有租赁行为吗?看第三方如何主张他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

2、分公司不是代理的问题,而是代表的问题,看是否给分公司授权了。如果没授权,一般需要总公司盖章,否则不成立。
具体结合分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判断,对方合理信赖分公司有合同签订权的,合同可以成立。

3、涉及比较复杂的,建议在当地详细咨询律师。

合同形式上是有效的。
告伪造,需要有证据。
找分公司了解情况,搜集证据。
如果租赁合同有明显的疑点,可以此作为切入点,深入调查。

我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是全国建筑租赁行业的基地,市场份额占全国百分之八十。
你所说的现象,在我执业过程中太平常了。
你所说的串通现象确实存在,有的是伪造收货单,有的是单据上货多而实际上货少。
总之什么情况都有,目的是多要租金。
合同是有效的,不存在无权代理的情况,因为分公司和公司和职能部门不同,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有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只是它的合同后果要由总公司来承担。
建议你从以下方面调查:一、重点调查收料员,仔细查看收货单,顺藤摸瓜,看租赁物用在什么地方,是不是用的了那么多。一般脚手架和碗扣都可以计算出来。
二、调查运输车辆,租赁物是怎么运来的,哪里的车,装载量是多少。
总之,假的真不了,一切都有线索。

既然你知道他们是伪造的合同就应该能找到他们伪造的证据 找到证据 当然合同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