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入伍的有关问题,知道的请帮下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0:33:16
我是一个在校的大三学生,今年准备去当兵。但是我准备从我们地方上的征兵渠道走,可是我问学校说从地方走的话,学校不保留学籍。这是真的吗?因为我们学校没有我想当的兵种,所以我才选择从地方走!请问我如果从地方走,又想让学校保留学籍,应该怎么办呢?请认真回答,我把我全部的分数都给你!谢谢了!!!

你可以看一下你学校的学生手册,上面在休学和复学里面应该有介绍!!!学校应该保留学籍的,你申请一下休学就好了!!!

从地方走学校也可以保留学籍啊,在学校办理休学,退伍回来再复学,就说自己没钱交学费了要出去打两年工。
我劝你最好是毕业后再去,或者去当兵,人能随班毕业,找点关系,找点拿毕业证书好。再说,入伍前毕业的才享受一些考试加分的政策,政策也好些。

我觉得你可以选择休学呀,服完兵役再继续读。不过还是在学校入伍好,学校会给你保留学籍,另外还会有奖励。

拿钱 把学校买通

我这有个文件你看看,具体的还得问你们学校领导,没有办不了的事,关键是找人找对了!如果实在不行,劝你还是毕业再去!

根据国家关于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2009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征对象

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二、预征流程

·5-6月:学生向所在学校武装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报名。

·5-6月:按照当地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6月15日前: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一并交到学校。

·6月30日前: 《登记表》和《申请表》经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由预征对象本人保存。

·10月31日前: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登记表》和《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