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是供货方,合同上写明有效期1年,是不是意味着一年之后需方可以不支付我们其余的货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3:13:12

当然不是,如果是欠你的款,不管有效期是多少年,都要支付给你们的,不过你拉要有凭证

1、指一年内可以按合同条款进行供货及收款,如出现纠纷,以合同条款为基础进行处理。
2、超过有效期,该合同没有法律效力。需要继续交易,得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当然不是了,是合同的有效期限。也不象一楼说的不管有效期多少年都得还的,不主张,过了时效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