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诈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3:30:23
这样是诈骗么??
我的两个朋友是通过我的关系认识的。但是后来两者之间发生债务关系,开始我并不之情,也未有做担保。后来一方欠款到期未还,人还玩失踪,这算是诈骗么?补充:我在网上碰到欠钱者,叫他好好处理,他就说这事情和我没有关系,叫我别管,也不要说碰到过他。我原来是想不牵涉其中,故也没有和另一个人说。这样的情况我需要承担责任么?
问题补充:他们之间发生债务只是打电话,发信息,连欠条都没有。只有银行转帐的记录,这是证据么?债权人有存着相关的短信
问题补充: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情我没有亲眼见到,只是听债权人的一面之词。我能做证么。如果我不愿意作证可以么?
望高人详细回答。本人的困惑是我有没有法律责任?

债具有相对性,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得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
是属于借贷,不是诈骗,两者差的太远了。
你可以作为证明人,其他的什么都不需要承担
转账记录与信息是证据
公民具有作证的义务

债务具有相对性,如果你没有参与,跟你没关系。

公民有作证的义务。

如果只是债权人一面之词不是你亲眼所见,那么你无权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