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实体一般纳税人的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4: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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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非商贸企业)流程及资料要求
一、业务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是指新开业的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对其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核、审批的业务。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
三、纳税人到主管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二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税务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查验资料
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审核、录入资料
(1)通过系统调阅纳税人税种登记信息,核实纳税人是否登记增值税税种信息;
(2)审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
(4)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5)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6)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增值税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