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和别人跑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9:49:06
结婚四个月,女方和婚前男友旧情复然,与其一起逃走了。男方在结婚前后共花费60000元左右,女方没有出钱结婚,(地方风俗)。请问该女孩是否应该承担结婚所花费的钱?法律上是否支持?
他们没有办结婚证,结婚该有的他们都有了,女方就是不愿和男方去领结婚证,结婚四个月女方有一半时间是在娘家和男前男友那里的~!~

如果你们已经打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了,而之前的彩礼等钱如果剩下就自动转为夫妻共有财产了。

女方作为婚姻过错方,只能是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减少分割。

当然,你们要是婚后差共同财产不多了,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人生,哪有每笔都赚的。想开点了。

PS: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特殊赠与。既然婚姻没有实现(特指拿到结婚证),是可以要回彩礼的。不过因为筹备婚礼而开销的则除外。

可悲

不打没把握的仗,不了解他嘛,结婚可不是儿戏,

法律肯定是不会支持这些的。。。可悲。。

别灰心,努力收集证据没错

一看就是女的与她前男友作笼子来骗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