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0:04:01
大纲上说:“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对立表现在:二者互相排斥,二者不可兼得。”
怎么理解这个“互相排斥,不可兼得”?
有一道题是这样说的:商品所有者同时获得使用价值和价值。
这句话是不是和大纲矛盾了,怎么理解?

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对立必须作为商品的属性才能体现出来,商品所有者必须让渡商品的使用价值,才能实现(取得)商品的价值。如果占有商品的使用价值,则商品失去了作为商品的性质,不再具有价值,也就不再具有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对立。
后面一句话和大纲矛盾,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