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9:49:50
我司以前年度亏损200万,2009年1-9月累计盈利50万,那以前年度的亏损额可以在2009年第3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弥补吗?第4栏利润总额的本期金额是填50万还是填0?税务机关征税是按申报表第几栏来征税的?
如果填50万,第6栏的应纳所得税额有数据,是否要缴纳这个数呢?

第4行利润总额栏(新表改为“实际利润额”),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
因此,第4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50-200=-150万元
此申报表“本期金额”列只填报第2-7行,第8行、第9行不填报,其中第6行按照您的表述,应当填0,
“累计金额”列填报第2-9行都要填报。按照您的表述,从第6行至第9行均填0

是否要预交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和征管软件系统识别的是: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累计金额列是否是正数。即:第9行>0,预缴税款。

如果你企业是查账征收,当年利润可弥补以前5个年度的亏损。申报时当期利润为50万,累计利润为负。应缴税金为0即可。
如果你企业是定率征收,直接按收入乘定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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