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行政处罚 ,这不是互相矛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33:14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形式的是( )。
A、警告B、罚款C、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D、责令停产停业
答案:D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1.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此外,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 罚 法》中只是列出了所有的行 政 处 罚措施。各行业、各机构根据自己的职权范围,确定自己可以执行的行 政 处 罚方式。会 计 法的执行机构是没有权利责 令 停 产 停 业的,这是工 商 部 门的职权范围,因此选D

每部法律都有自己的调整范围,不是本法能调整的就不能包含,就像会计法不能调整偷盗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