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女就没有追求爱情的权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9:32:11
我很是想不明白。就因为是富家女。他不要。美其明曰守护我。牺牲自己成全我。可还不是交往了一个又一个的女朋友。我想,最想要的是一段真的感情。简单,我的要求是非常简单的一个男人真的爱一个女人。他承认他是懦弱。没有勇气。我在想是不是我对他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呢。

你问问你自己有没有努力过。你当然有追求爱情的权利,可是如果爱情在你眼前,你不去努力有什么用?
他不敢面对,那么决定是否在一起就应该由你来决定,以你努力的程度来决定。相信就这样没有努力就放弃了自己爱的人,那么从今以后你的心不会再跳,汗水不再有热情,吃饭不会有味道,一直到你死的那一天为止,你都会后悔。
如果是尽100%努力后放弃的,那么你就算失败也不会在难过。
不过我想,伤心更多的应该是他,因为他一点都没有努力。

每个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无论贫富!

他不要你,估计你不是他喜欢的人,所以他在找借口拒绝你,你们的情况属于我空间一篇文章中的第三种类型的基本痛苦型!

你喜欢他,这是你的缘分,他对你感觉一般,也不是他的错,天意弄人,非人力所为,如果继续下去,也许你要继续痛苦了。

第三种:幸福痛苦型:
男女之间只有其中一方第一次见面就对另一方一见钟情,这种情况是一见钟情一方的最佳缘分,但无一见钟情的另一方,却没有多少感觉。如果双方继续交往,甚至进入婚姻殿堂,必然是一见钟情一方的幸福和痛苦主导着双方的婚姻。这也是古往今来众多痴情女子负心汉或者痴情男子负心女的血泪史,其中的负心人本来就对对方没有多少感觉,所以一般并没有错,错在缘分的阴差阳错,这种婚姻一般是痛苦地幸福着。根据没有一见钟情方的情况,又可分为以下两种婚姻情形:
比较幸福型:一见钟情方 + 有好感方 = 痴情人 + 有情人
基本痛苦型:一见钟情方 + 无好感方 = 痴情人 + 负心人
对此,如果没有一见钟情的另一方能认识到这一点,能够善待另一方,双方的婚姻也可以幸福。否则,就有可能劳燕分飞,各奔东西,一见钟情的一方会陷入更大痛苦之中,这种情形在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

你没听说现在人们又开始同意古代一句话了吗?

门当户对!你们就是在一起,他可能怕两家习性不一样,到时候会有不少矛盾的,而以他现在的成熟度可能又没能力处理好这些关系。

所以只能选择放弃了。

我想假如他真的爱你的话。那么是他的自卑感在作祟。
你说他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说明他人性格或者长相方面一定不错。
他想在别人的身上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