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起医疗侵权但不构成医疗事故,谁举证?鉴定费用谁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8:47:54
这里所指医疗侵权指医院给患者拍的X光片和诊断结果明显不符,医院隐瞒了真实病情并扩大了病情,根据X光片的结果患者本可以不在该院做手术治疗,但医院为了自已的利润让患者做了费用高昂的手术治疗(而且该手术并没有帮患者解决问题,相反医院却把责任推到患者身上,说是患者术后病情复发),增加了患者的治疗费用,给患者的经济带了较大的损失。现已起诉到法院,争议的关健可能就是对X光片进行鉴定,但又不是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举证倒置原则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种情况谁负责举证?如果要鉴定,费用又由谁承担?请朋友指点,谢谢!
谢谢上面两位朋友的回答,但我不理解的是:《高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此规定并没有强调是医疗事故才由医疗机构举证啊?

补充提问之回答:
1、医疗事故是医疗纠纷的一类!
2、您说的那条法律定义的是医疗侵权(医疗侵权应涵盖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也是一种侵权~),这样的话,举证责任倒置是适用的。

如果不是医疗事故,就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关于医院是否构成医疗过错,过错的程度这一鉴定所必须的费用,应该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先行垫付,等待案件判决时,按过错责任大小由法院判决双方当事的负担的份额。

你这种情况,不算医疗事故,那么就不适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举证责任还是在于患者.如果法院要求鉴定,那么鉴定费用先是由申请者先支付,然后法院根据审理答辩过程在判决书中判决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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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只要和你所述相符,这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