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1:39:46
父亲户口在广东佛山,母亲户口在甘肃,宝宝在西安出生,房子也买在西安。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序:
一、办理机构: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
申领程序: ①由夫妻双方申请,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如实填写; ②经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③夫妻户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注:出生证明,准生证,〔还要加盖父母双方单位的章〕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复印件〕父母及小孩合影,到所在乡政府办理,更准确的应先给您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打电话咨询。

像你这种情况比较麻烦,应在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还要很多证明,主要是一胎登记证明。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具体情况请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