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43:40
我母亲20多年前在老家自己盖房,但是后来户口迁出来由农村户口改为非农业户口,而老家的那个房子就由我爷爷奶奶暂住。后来国家修路正好通过母亲的那处老房子,请问如果政府补钱这个钱应该是给我的母亲还是我爷爷奶奶?(我个人认为不会给我母亲的)如果在分地基盖房子,我母亲还有权利再要吗?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父亲的,我父亲也是农转非。如果现在他们真的分给母亲地基盖房,以后会不会得不偿失?
我母亲走前院内种了52棵杨树,96年我爷爷奶奶都砍伐了,没有把树钱给我父母,我母亲让他们把钱用在修院墙和挖水井上了(而且现在还种了一些其他的树)。现在政府也要给补钱,那么这一部分钱应该给谁?

首先要说明的是你父母已丧失了农村户口,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他们是不可能再要宅基地了。第二补偿款我觉得应该由你母亲取得。

严格来说,你父母亲没有获取补助的资格了,因为他们不再是农村户口,当地所有政策活动已经与他无关。他留在老家的房子应该在他们离开老家时应该得到合法适当的处置,留给你爷爷奶奶住就相当于赠与给你爷爷奶奶,所有的权利应由你爷爷奶奶享有。
既然是你爷爷奶奶,大家都好说啊,补给你父母和补给你爷爷奶奶差别大吗?反正你爷爷奶奶你爸爸妈妈也需要给赡养费,就当给他们的赡养费好了。你爷爷奶奶用不完,过世之后还不是你们的啊。或者补给你爷爷奶奶了,让你爷爷奶奶再转给你们不久成了,别说得那么人生理熟的,大家脸上都不好看。协商着办吧。
提醒注意的是,你们不要对拆迁的人说那房子现在还是你父母的,那样你们很可能得不到补偿,应该说是你爷爷奶奶的了

给你妈。因为户口迁出原来的村子啦所以就不好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