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没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房产局却可以过的了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33:27
如果我是买方,房产也已经过户到我的名上,房子是因为原房主太太欠中介的钱,把房产转卖给中介以偿还欠款,有法院的调解协议,上面只有房主和中介方的签字,没有房主太太的签字,也没有法院盖章,但是买房时没注意章的问题,这协议有效吗?我们以后会不会有麻烦?

广东胡律师:

房产局过户是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来定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没有让你签字就卖了,你可以去申请撤销。

房产过户以房产证上的户名为准

婚后购买的房产,但房产证上却只有一方的名字,虽然在法律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过户却以房产证上的户名为准,所以可以过户。

你如果不同意,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