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医学会跟蓟县妇幼医院(现在人民医院西院)是一家,鉴定医疗事故不公,只手遮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20:24:37
我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我是因为在妇幼医院做引产时因为妇幼医院大夫陈国辉及王会艳严重缺乏医德,清宫时没给我做干净导致我得了盆腔炎,在给我第二次清宫时又因为她们太急想撇清责任。在给我输液时又造成我过敏4次差点死掉,又导致我得了高血压、心率失常。但在做医学鉴定时,专家竟然没有写出这些,避重就轻,最后的结论竟然是属四级医疗事故,医方占次要责任。当我到医学会问医院怎么是次要责任,有什么依据的时候,从科长到书记都没人能够拿出证据,但是他们的言辞确都是处处向着妇幼医院,这让我感到了官官相护的道理。请朋友们帮我想想办法,怎么才能够推倒他们的这个结果?(二次鉴定的话,他们跟天津市里的医学会有通通。法官判的话也只能是医方占主要责任而不是完全责任)

垃圾医院,幸好我们孩子去宝坻妇幼生的

我觉得蓟县医院的医生远不如中医院的态度好。要生孩子了,我去中医院生。

自己有权钱没?有就走黑路!无就认栽,别不服气,这就是社会,较真到最后还是自己吃亏!

太TM的黑暗了!丧尽天良!没有医德!这些人就应该拉出去枪毙!不负责任的人!你就往上告吧!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