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这样处理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28:28
你好,本人驾驶小车经过村庄,再上山头,山头是泥路,由于驾驶时没注意,不小心撞倒石头。导致车头右侧撞花。报交警报保险。但是交警过来,无端扣下本人驾驶证、行车证。说了准备2百元,由要我跟着到交警大队处理(此时由于扣了本人驾驶证,致使本人车辆无端端要停在山头,不知交警何故要这样拿走我的证件)之后我跟朋友过去大队,交警又把证件还给我,还有开了一张事故认定书和一张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的内容竟然是代码1225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我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也没妨碍他人,因为那条路本身就是一条泥路,我们自己开出来的山头。
一般事故都是来照相,跟着就出认定书了。不知道这次为什么这样

你撞倒石头会滚吗?交警想的方向和你不一样啊!

不是无端扣留你的证件,是怕你不来处理,不过按道理登记过就可以还给你了
罚款是对的,你自己撞石头,属于未确保安全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罚款200,OK!

就是这规矩,单车事故都罚款

法律上也说得通,因为驾驶员有责任注意安全,包括单车事故在内

顺便告诉你个窍门:非道路事故也可以报派出所,派出所就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