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帮帮忙,如何解除李俊涛承包康家沟小学这个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51:38
李俊涛承包康家沟小学
合同书
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减轻农民负担,砍掉村委经济包袱,康家沟村委会经决定将康家沟小学承包于李俊涛。经康家沟村委会(称甲方)与李俊涛(称已方)协商同意特签定下列合同:
一、甲方将原有小学校舍、桌凳提供给已方所有。
二、甲方负责维护学校安全。如有破坏,侵夺校舍的事故发生,甲方负责治安管理。
三、已方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支出。
四、已方负责维护校舍设施不受严重损坏。
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长期生效。

甲方代表:王拖明
已方代表:李俊涛
2009年9月20日

(盖有村委会的公章)

这个合同本来就不规范
  因为我看不到复印的
  先说几个不合理吧
  既然甲方是 康家沟村委会 那么``就不应该写人的名字
  应该敲有康家沟村委会公章
  如果只有签名没公章 那么这份合同是无效的```

  当然如果这合同上如果敲有康家沟村委会公章 那么这个问题就不存在

  签合同要请律师帮你们写,怎么可以自己写呢````

  我给你写一封吧```好人做到底

  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康家沟村委会
  乙方(承包方):李俊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承包康家沟小学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
  承包康家沟小学(要详细地说,就是介绍学校``越详细越好)
  二、承包期限:
  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三、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每年XX元,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将承包费一次付给甲方。(如果有别的方式也可以自己写)

  四、双方权利与责任:
  (根据实际列出)

  五、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列出)

  六、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2、本协议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一般性第一份我估计很难,要双方协商后才可以重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