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度亏损如何抵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5:47:10
某企业2008年度亏损20万元,2009年度亏损10万元,2010年度盈利5万元,2011年亏损15万元,2012年度盈利8万元,2013年度盈利6万元,2014年度盈利74万元,则2014年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多万元.请帮忙列出算式.

企业亏损可以再以后5年内弥补。故2008年度20万元亏损可以用2010年、2012年、2013年三年盈利弥补。且5+8+6=14<20,也就是说这3年的盈利都用来弥补2008年亏损。2014年盈利因超过5年,所以2014年亏损只可以弥补2009年、2011年亏损。即2014年应纳税所得为74-10-15=49万元。

所谓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
这个的时间限制为五年,超过五年不可在税前抵扣。

按所得法规定,亏损弥补可以五年,2014年的盈利可以弥补前5年的亏损,即从2010年开始,2010年是盈利的,2011年亏损可弥补。
2014年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15+8+6+74=73万元

-20+5+8+6=-1
74-10-15=49万(所得额)

20+10-5+15-8-6-7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