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被别人领养抱走的子女如何继承遗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0:39:37
我爱人有一个妹妹,从小就被别人领养了,现在户籍也不再一起,其间有十几年没有什么来往,在她结婚之时,与生父母(即我岳父母)相互还走动了一下人情,如今嫁在外地,现今为我岳父母的未来遗产在争,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法律上有什么规定,盼高手解答!!!不胜感激!
感谢各位大侠无私的指点,现在就面临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问题,判断这一点的依据是什么呢?要知道,那个时候也不会留下什么字据之类的,目前唯一的就是她的户口关系全部在养父母那边。凭借这一点是否断定合法收养关系的成立?谢谢,,,。

1、如果你爱人的妹妹与其养父母确定的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包括继承权。
2、如果你爱人的妹妹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能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如不来往,不会有继承权。
张律师

如果收养的时候是走的法律程序,那她不能继承生父母这边的遗产了
除非她尽到了赡养老人的义务,可以适当分到一些
要不就是老人的遗嘱里有她的部分

这个,权利和义务是一并的,按说她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遗产她是分不到的

存在合法收养关系就不能在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