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问题懂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4:25:20
请懂法的大虾分析一下:事情大概这样,我喜欢写词,合作人平时写曲,我们偶尔想到了合作,我出词他出曲另各出一半的制做费作歌,中间出现问题,因作了三首,其中一首不是我的词但说好了也是共投钱作(出一半钱,此时未付,有人证对方要求的为了体现诚信收益商定五五分)后来因合作人看好这首歌,反悔,只要求我付另两首我作词的歌的制作费,(钱此时仍未付商量好作好了歌时一起付歌还未作好)问1,合作人是否违约(无书面协议但有人证);此外,现我们仍在合作另两首,合作人找的混音师和歌手并认为不必签协议可付款买断此二人的参于创作部分,是否可以?在问,我写词并出一半制作费的两首歌如有收益,我应占多少?是否有必要签协议?应如何签?(现在混音和歌手仍在制作这三首歌中,我二人未付任何款项)请讲的益懂些谢谢辛苦了。

逐一回答:

【1】难以说合作人违约;因为你们之间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存在合约,况且您到现在还未支付分文,所谓人证,不起决定作用;

【2】和音响师或者歌手,签不签约无所谓,但是当然可能存在纠纷风险;

【3】您和合作人,建议签订合作协议,表明共同创作,共享这些作品的著作权,这很重要。

【4】对一首歌共同享有著作权的同时,您对您的词,合作人对他的曲分别单独享有著作权,因此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应该在合约中说明;以避免合作人到时抛弃不用您的词了,改用他人的词的现象出现,因为一首歌中,虽然词重要,但是曲显然更让人觉得一首歌好不好,它可以用不同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