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地级市在我国的行政规划中属于县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3:55:59
我国的行政规划分为省,县,乡三级.
那平时说的地级市,县级市,镇算怎么回事?地级市跟县级市岂不是同级吗?

我国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划是省、县、乡三级体制。但长期以来,我国在省与县之间设有准行政层次专员公署,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关。1978年改革开放后在省与县之间设置的准行政层次改称为地区行政公署。1982年中共中央提出在经济发达地区将省辖中等城市周围的地委、行署与市委、市政府合并,由市管县。198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以经济发达的城市为中心,以广大农村为基础,逐步实行地级市领导县体制。此后各省开始市管县的体制改革。目前我国的行政体制格局实际是省→地→县→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