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已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1年,而单位却在此时提出解除合同,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6:02:45
我于1991年底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92年初签订了一个5年期的劳动合同,97年初又签订了一个5年期的劳动合同,2002年单位没提续签的事,2003年9月单位让我们补签了一个一年合同,然后强制提出解除合同并给出补偿的决定,让我们大家四十多人全都签了字.
今年初单位补发房补,凡是在1999年前在单位工作的且住房不到标准的均可发放住房补贴,于是我们去找单位要,而单位却以我们不在岗为由拒绝发,另我单位是事业单位,工资全部是部里拨款,有一千多人).
请问.当初的解除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住房补贴是否应有我们的?我们应该怎么办?

在当时,只要单位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住房补贴的政策如果是在你们离职后发布的,那么你们就无权享受。如果是在你们离职前就发布但是当时单位没有执行的,那么可以要求单位补付住房补贴。

自作孽不可活。

一切都是买断造成的。国营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前几年的买断行为是属于国家行为,国家意志,是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国营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改制的重要决策,你以为你买断了,还可以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凭什么呢

当然话说回来,确实是蒙蔽很多的老百姓,买断的这种行为肯定是有弊端的,老百姓还是遭罪啊,不过这个罪确实是自找的。

你们只能后悔,或者期待组织上对你们另行安排(这种情况还是有的) ,
你们要坚定不移的相信组织,之前的买断就显然是对组织的不信任嘛,到最后还是只有组织,只有党才能救人民与水火!

然后强制提出解除合同并给出补偿的决定,让我们大家四十多人全都签了字
劳动关系已解除! 经济补偿也已付清

我在单位连续工作已9年。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但距退休年龄还有15年,单位要辞退,请问该获得怎么样的补偿呢? 是否有这样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经济补偿中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我已在某单位连续工作近17年.被无故解雇.请问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急 急 急劳动合同法 已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一年能否与正式工享受同样待遇? 请问已在一公司工作满十年,现不想做了,用人单位是否有经济赔偿给劳动者? 我在我们单位已连续工作了13年了,2005年我却变成了劳务派遣,单位这样做违法吗?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是不是每个员工都有? 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辞职可以获得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