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04:32
当时我跟我的老板到地方采购货物,由于当时现金不够,就打了10万多的欠条,后来还了一部分,还剩2万多没还.当时打欠条的时候我也稀里糊涂的签字了(我和我老板2个人签字).但问题出在我的老板后来就不管了.人也不知道跑哪去了.那个货主要我赔偿那2万多,不赔的话,说要起诉我.(其实这是他们之间的买卖,和我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当时就签了个字,其他的都没有.
我想问,像这种情况他要是起诉的话,
1.我得全部赔偿吗?
2.不赔偿我会受什么样的处罚?
3.我根本就无力偿还那个钱.(我连个家都没有,四处打工飘荡呢.爸爸也不在,妈妈在外就一个人租个房子住)
4.那个货主离我老家很远, 坐火车也得2天吧.我想既然我在欠条上只留了我的名字,我就当不是我签的,装做没那挡子事.这样行吗? 而且我也不回老家,没人能找得到我.

就是这些了,帮我想想办法,我实在是没招了,本来跟我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哎,真是倒霉.. 谢谢

按照你提供的信息,虽然你跟对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当对方要求你赔偿2万的时候,你签字确认了,实际上已经构成了承认,尤其是有你签字承认的证据存在,所以一旦起诉,你是会败诉的。至于是承担全部责任、部分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关键是要看你在诉讼中提供的证据了。

如果你说的是事实,我很同情。从操作上来说,这种民事纠纷,对方要是起诉的话,一般是要先确定你的住址和是否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注意,这些情况是要对方去取证的,法院不管的。如果对方找不到你,或者你没有财产执行,法院就算支持了对方,也不会积极提供帮助的。所以,对你来说,只要对方找不到你,或者找到你你确实没财产可以执行,那么不用管他就是了。
不赔偿不会导致太严重的责任放心吧。

1.欠条和买卖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货主仅以欠条起诉,你与老伴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2。债务纠纷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3.货主起诉你一个人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你装作没有那事是不行的,如果起诉,你和老板都不出庭,法院会缺席派决。
不过你确实没有能力偿还,法院也没有办法执行。最终还是会找老板偿还的。
以上见解,仅供参考。

1、既然是在借条上签字,就说明你和你们老板是共同借款人,对方是可以要求你还款的。至于你和老板的关系,你可以向老板追偿。
2、如果对方起诉,法院可能会判决你偿还借款,这对你很不利。
3、没有偿还能力法院可以等到你有偿还财产的时候在执行,这对你也是不利的。
4、既然是签字,就是对借款行为的认可,对方起诉的话跑了法院也可以判决的。

建议:找到你们老板,毕竟他才是真实的借款人。

如果你能确定货主真的找不到你,你可以不再理会这件事。

自己应该清醒,不能做此得不偿失的傻事